(四)应急管理

加强应急法制,构建和谐社会——《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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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2007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地规定了应急法制的 基本方面,是我国应急法律体系中起着总体指导作用的龙头性法律,成为我国应急法制快速 发展、趋向完备的一个里程碑,它将与其他的现行应急法律规范一道,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日益重要的制度规范作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宪政与行政法制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兼职教授莫于川,从我国应急法制发展的基本脉络、《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制度创新两个方面为我们展开了深刻的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