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
所谓“就地城镇化”,就是农村人口不向大中城市迁移,而是以中小城镇为依托,通过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发展社会事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变生活方式,过上和城市人一样的生活。事实上,农民进城仅仅是城市化的一种表象,它的实质则是农民职业非农化、生活方式城市化和思想观念现代化。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只有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着力推动大中城市优质资源向中小城镇乃至中心村延伸,鼓励农民向中小城镇集聚,多数农民就地创业安居,采取农村“就地城镇化”途径,这才是适合我们国情和省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杨小军副主任从东镇概况、集体产权改制、集体土地参与城镇化、集体土地参与城镇化的优势、就地城镇化中的法治问题五个方面,为我们作了深入分析和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