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

政府法治过程中的程序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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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中国当前的法治政府建设进路存在重内部机制、轻外部机制,重实体权限设定机制、轻程序规范机制,重事后救济和追责机制、轻过程规范机制的结构性缺陷,难以对在国家权力结构、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结构中都过于强大的行政权形成有效的规范制约。行政程序作为来自外部的、规范行政权行使过程的规范机制,具有防止行政权滥用的消极控权功能和助推行政权积极行使的公共意志形成功能,中国未来的法治政府建设重心应当转向行政程序机制的完善。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戴建华副教授以《政府法治过程中的程序制度建设》为题,从程序观念、行政程序违法与不当的具体案例、作为政府法治基石的正当法律程序和加快正当法律程序制度建设等方面,为我们做了深入分析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