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

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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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并且针对性地运用于“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基本方面。从“法制观念”到“法治思维”,从“依法办事能力”到“运用法治思维能力”,其创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方面,由“法制”发展到“法治”,包含了民主、公平正义、权利保护等更加丰富和深刻的内涵,是内涵创新。第二方面,由“观念”发展到“思维”,从思想理念进入到工作和能力思维,更具有针对性,更具有引领和指导意义,是工作、能力思维创新。第三方面,由一般性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发展增加了“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四个方面,是应用领域的创新。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以法治作为判断是非和处理事务标准的思维。所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就是用法治思维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要搞清楚法治思维,先要搞清楚法治思维对应的概念是什么。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杨小军教授以《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为题,从“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法治思维的内容”“法治思维四个方面应用”等方面作了详细阐述,促使各级领导干部增强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提高自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进一步为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