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

宪法与组织法前沿

3.5
2019-10-18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除了序言以外分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还有就是国家机构和国家标志,国家机构是宪法的最主要内容之一。1982年宪法公布实施以来,适应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的要求,为使我国宪法更加完善,要深入研究宪法发展问题,完善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同时,国家机构的建设和发展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宪法原理为指导,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依法推进国家机构改革,完善国家机构组织法,逐步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的法定化。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任进教授结合多年宪法与组织法研究经验,以《宪法与组织法前沿》为题,系统讲述了依宪治国与西方宪政、宪法发展与宪法修改、宪法实施与宪法监督、职能配置与组织法定、权责清单与负面清单五个方面的前沿问题,并分享了宪法、组织法研究中得出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