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经济建设

案例教学:从房产税试点透视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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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8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在西方国家已经成为普遍征收的税种。 我国自2011年1月,在上海、重庆两地开展房产税试点征收工作,4年过去,两地在试点工作中出现一些问题,但是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日益完善,这些问题将会得到解决。 作为案例教学课程,本课程的设置有一定的特殊性,流程如下:基本情况介绍、分组研讨、展示交流、教师评议。通过分组研讨,交流思想,以期我国房产税征收体系日臻完善。